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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醒!《向特定国家(地区)出口易制毒化学品目录》增列24项品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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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做好易制毒化学品出口管理工作,根据《向特定国家(地区)出口易制毒化学品暂行管理规定》,商务部、公安部、应急管理部、海关总署和国家药监局决定对《向特定国家(地区)出口易制毒化学品目录》进行调整,增列氢溴酸等24个品种。
现将调整后的《向特定国家(地区)出口易制毒化学品目录》予以公布,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自本公告施行之日起,向缅甸、老挝、阿富汗出口附件目录所列化学品的,应按照《向特定国家(地区)出口易制毒化学品暂行管理规定》申请许可,向其他国家(地区)出口无需申请许可。
附件:向特定国家(地区)出口易制毒化学品目录.pdf
国家药监局 2024年4月23日
向特定国家(地区)出口易制毒化学品目录
全国列管的38种易制毒化学品品种目录
第一类
1、1-苯基-2-丙酮
2、3,4-亚甲基二氧苯基-2-丙酮 3、胡椒醛
4、黄樟素
5、黄樟油
6、异黄樟素
7、N-乙酰邻氨基苯酸
8、邻氨基苯甲酸
9、麦角酸*
10、麦角胺*
11、麦角新碱*
12、麻黄素、伪麻黄素、消旋麻黄素、去甲麻黄素、甲基麻黄素、麻黄浸膏、麻黄浸膏粉等麻黄素类物质*
13、羟亚胺
14、邻氯苯基环戊酮
15、1-苯基-2-溴-1-丙酮(溴代苯丙酮)
16、3-氧-2-苯基丁腈(α-氰基苯丙酮)
17、4-苯胺基-N-苯乙基哌啶(4-ANPP)
18、N-苯乙基-4-哌啶酮(NPP)
19、N-甲基-1-苯基-1-氯-2-丙胺(氯代麻黄碱)*
第二类
20、苯乙酸
21、醋酸酐
22、三氯甲烷
23、乙醚
24、哌啶
25、溴素
26、1-苯基-1-丙酮
27、α-苯乙酰乙酸甲酯(注:2021年新增)
28、α-乙酰乙酰苯胺(注:2021年新增)
29、3,4-亚甲基二氧苯基-2-丙酮缩水甘油酸(注:2021年新增)
30、3,4-亚甲基二氧苯基-2-丙酮缩水甘油酯(注:2021年新增)
第三类
31、甲苯
32、丙酮
33、甲基乙基酮
34、高锰酸钾
35、硫酸
36、盐酸
37、苯乙腈(注:2021年新增)危化品
38、γ-丁内酯(注:2021年新增)
一、第一类、第二类所列物质可能存在的盐类,也纳入管制。二、带有*标记的品种为第一类中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第一类中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包括原料药及其单方制剂。
向特定国家(地区)出口的
其他17种易制毒化学品品种目录
1、二氢黄樟素
2、氯化铵
3、硫酸钡
4、氯化钯
5、醋酸钠
6、乙醇
7、氢氧化钠
8、碳酸钠
9、碳酸氢钠
10、活性炭
11、乙酸
12、乙酸乙酯
13、异丙醇
14、碘
15、氢碘酸
16、红磷
17、三氯乙醛
可用于制毒的其他11种非列管
化学品品种目录
1、氢溴酸
2、苯
3、丙酰氯
4、二苯甲酰基酒石酸
5、硼氢化钾
6、甲胺
7、环戊烯
8、邻氯苯甲酰氯
9、二氯甲烷
10、二氯乙烷
11、双氧水
其他相关目录
来源:关务小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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